2013年10月31日,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立项、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的《药品冷链保温箱通用规范》国家标准正式挂网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可于12月10日前反馈至中物联冷链物流专业委员会。
近年来,生物医药行业迅猛发展,在药品冷链物流方面出现了较大的市场缺口,经营比较混杂。由于冷藏药品的使用覆盖全国各地,其发货具有小批量、多批次的特点。冷藏车在药品的冷链物流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对于批量小、发货区域分散的发货则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传统方式是采用各种冷链保温箱加蓄冷剂的保温措施,使用快递实现冷链运输及配送。由于市场中的保温箱良莠不齐,保温性能各异,药品的冷链运输无法得到可靠的温度保障,冷藏药品安全存在隐患。因此,规范药品冷链保温箱生产,制定国家标准迫在眉睫。
本标准结合了《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GSP、GMP标准,针对药品冷链保温箱生产与交货中的通用要求、技术、质量保证、管理等活动进行统一规定。规范适用于医药生产流通经营企业以及第三方物流企业从事药品冷链物流服务中所使用的冷链保温箱,涉及面较广。
标准起草小组建议,在适当的时候,将标准作为强制性标准颁布,规范药品冷链保温箱的性能要求,保证药品运输的安全性。
(本文来源/产业在线)